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东经82°38′~93°45′,北纬35°38′~43°36′。东邻甘肃省、青海省;南倚昆仑山与西藏自治区相接;西连和田、阿克苏地区;北以天山为界与伊犁、塔城、昌吉、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等地、州、市相连。东西和南北最大长度为800余千米,面积达47.15万平方千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行政区。蒙古语巴音是富饶,郭楞是河流或流域。巴音郭楞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还具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另外,巴音郭楞和静县的巴音布鲁克草原,是中国第二大草原,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巴州主要旅游景点有金沙滩、环博斯腾湖旅游区等。巴州下辖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共八县一市,州府设在库尔勒市,全州有61乡,24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 [2] 总面积472472平方千米,总人口126.43万人(不包含未落户常住人口数)。
巴音郭楞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